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本办法适用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我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本办法适用于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2〕23号),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我部组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完成了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范东平
电话:(010)65646178
邮箱:mee.permit@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00006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吴鹏
电话:(010)84756761
邮箱:wupengouc@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政编码:10004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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