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包含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重点工程。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环保领域。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废水处理等九大领域重点建设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