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5月15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设计规模为1.0万m³/d,土建一次建成1.0万m³/d规模,近期预处理安装0.5万m³/d设备,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安装设备规模0.25万m³/d。污水处理厂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AAO 生化处理单元、MBR 膜处理单元、磁絮凝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设备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配电间、综合楼等。项目预算11320.40万元,工期540个日历天。
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台发改〔2020〕183号、台发改〔2021〕21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020-440781-59-01-028345,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山市大湾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
2.2建设规模: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0万m³/d,土建一次建成1.0万m³/d规模,近期预处理安装0.5万m³/d设备,生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安装设备规模0.25万m³/d。污水处理厂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AAO 生化处理单元、MBR 膜处理单元、磁絮凝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设备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配电间、综合楼等。
2.3项目概算总投资:11320.40万元,其中:总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17967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为12817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90515000.00元)。
2.4总工期:54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等。
2.6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设计成果的深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施工方具备的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700/index。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详见《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需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GDCA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德政路5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指施工方)
7.其他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