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11.42亿元!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资格预审

预算11.42亿元!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资格预审

2021-09-29 15:38:59 15

全康环保:水处理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12月23日,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14183.18万元。

项目分为新建部分和存量部分,新建部分建设及运营内容包括:在武鸣区13个镇700个村屯建设共680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7195m³/d,配套建设管网780620.40m及相关配套设施。存量部分运营内容包括:将武鸣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的葛阳朱董人饮工程、陆斡人饮工程及府城人饮工程等共221项人饮工程及水利工程将整体打包委托项目公司运营,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统计存量人饮工程设计处理规模共计1,562.51万吨/年,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946.81万吨/年,实际处理水量为设计规模的60.60%。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PPP项目总投资的20%,金额为22,836.64万元;政府出资代表出资10%,金额为2,283.66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90%,金额为20,552.97万元。项目资本金应于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天内到位50%,剩余50%根据建设进度需要逐步到位。

本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进行运作。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存量人饮工程项目运营期 30年;新建农村污水项目建设期 2年,运营期 28年,自合同约定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项目整体合作期满为止。合作期内,实际建设期的缩短,则合作期限不变,运营期限相应延长;实际建设期因不可归责于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延长,则合作期相应延长,原则上保障新建污水项目运营期限不低于28年,存量供水项目运营期限不低于30年。合作期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南宁市武鸣区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公告如下: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gxnnzbw/)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并于2021年1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0-G3-100135-GXZB

2.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农村生活给排水及水环境综合改善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4.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部分建设及运营内容:计划在武鸣区13个镇700个村屯建设共680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17195m³/d,配套建设管网780620.40m及相关配套设施。

存量部分运营内容:将武鸣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的葛阳朱董人饮工程、陆斡人饮工程及府城人饮工程等共221项人饮工程及水利工程将整体打包委托项目公司运营,据存量资产评估报告统计存量人饮工程设计处理规模共计1,562.51万吨/年,目前实际处理规模为946.81万吨/年,实际处理水量为设计规模的60.6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联合体中任一成员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同联合体不符合要求)。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2)条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资格要求不符合的申请人其申请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资格预审条件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潜在申请人不需投标报名,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15日止均可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gxnnzbw/)下载文件电子版。

2.售价: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发放(不代办邮寄);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审查标准

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2、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按评审办法对各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预审评审打分的排序结果,取前5名的申请人确定为入围名单。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多于3家且少于或等于5家的,则所有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轮采购程序,不再进行打分排序。

入围的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进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5 家。

七、申请文件提交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邮寄(邮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1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gxnnzbw/)。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在(1)中国政府采购网(.cn/);(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gxnnzbw/)。

5.为避免申请人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申请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人应对自己的资格预审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资格预审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个小时送达(为确保资格预审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资格预审文件接收后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申请人申请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无效,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充分预留资格预审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人在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资格预审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资格预审文件收件情况,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资格预审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1716号,收件人:李惠敏,联系电话:0771-5514661。

7.关于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申请人务必做到:“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资格预审申请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资格预审申请函”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3)开标当天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确认。

(4)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申请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申请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起凤路3号

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771-6238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执行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1716号

联系人:高工、李工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武鸣区财政局

电话:0771-6098853

采 购 人: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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