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亿福建省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

3.8亿福建省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

2021-09-29 15:41:16 12

全康环保:水处理网获悉,福建省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38247.2万元。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720m²,新建或修复分散式污水处理站47座,总处理污水量为5110m³/d,敷设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331.29公里,直径为DN80~DN400;在漳平市区安装环境物联网中央控制系统,在各乡镇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终端系统。

本项目实施优先选定河流周边、水源地上游的重要村庄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为九龙江干流两侧1km范围内、九龙江主要支流两侧500m范围内和水源地上游的,且人口聚集程度较高的村庄。具体为漳平市双洋镇、和平镇、拱桥镇、芦芝镇、南洋镇、赤水镇、溪南镇、象湖镇、新桥镇、永福镇、官田乡、灵地乡、吾祠乡13个乡镇街道的42个行政村,129个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69899人。

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或修复提升设施中,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污水处理站共19座,处理规模1680m³/d;出水标准一级B的污水处理站10座,处理规模3120m³/d;三级标准的污水处理站18座,处理规模310m³/d。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20年,其中,总体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

本项目运作方式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详情如下: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大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20-030号

项目名称: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4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24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720m²,新建或修复分散式污水处理站47座,总处理污水量为5110m³/d,敷设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331.29公里,直径为DN80~DN400;在漳平市区安装环境物联网中央控制系统,在各乡镇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终端系统。

本项目实施优先选定河流周边、水源地上游的重要村庄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为九龙江干流两侧1km范围内、九龙江主要支流两侧500m范围内和水源地上游的,且人口聚集程度较高的村庄。具体为漳平市双洋镇、和平镇、拱桥镇、芦芝镇、南洋镇、赤水镇、溪南镇、象湖镇、新桥镇、永福镇、官田乡、灵地乡、吾祠乡13个乡镇街道的42个行政村,129个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69899人。

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或修复提升设施中,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污水处理站共19座,处理规模1680m³/d;出水标准一级B的污水处理站10座,处理规模3120m³/d;三级标准的污水处理站18座,处理规模310m³/d。

项目工程内容和规模详见表1-1(摘自可研数据)。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注: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有权机关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为准。

注:各子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最终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为准。

根据本项目经漳平市发改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8247.2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5451.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64.38万元,基本预备费1272.55万元,运营费8559.2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大厅)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0年12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5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01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19】19号批复。项目授权主体为漳平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漳平市人民政府以【2020】8号文批准实施。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漳平市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720m²,新建或修复分散式污水处理站47座,总处理污水量为5110m³/d,敷设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331.29公里,直径为DN80~DN400;在漳平市区安装环境物联网中央控制系统,在各乡镇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配套安装环境物联网终端系统。

本项目实施优先选定河流周边、水源地上游的重要村庄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范围为九龙江干流两侧1km范围内、九龙江主要支流两侧500m范围内和水源地上游的,且人口聚集程度较高的村庄。具体为漳平市双洋镇、和平镇、拱桥镇、芦芝镇、南洋镇、赤水镇、溪南镇、象湖镇、新桥镇、永福镇、官田乡、灵地乡、吾祠乡13个乡镇街道的42个行政村,129个自然村,总服务人口约69899人。

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或修复提升设施中,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污水处理站共19座,处理规模1680m³/d;出水标准一级B的污水处理站10座,处理规模3120m³/d;三级标准的污水处理站18座,处理规模310m³/d。

项目工程内容和规模详见表1-1(摘自可研数据)。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注: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有权机关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最终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为准。

注:各子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最终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为准。

根据本项目经漳平市发改局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8247.2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5451.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64.38万元,基本预备费1272.55万元,运营费8559.20万元。

2.4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的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漳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2.6项目合作期:

本PPP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总体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7年。

(1)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项目。由于各单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尽相同,项目开工时间、实施进度、竣工时间可能相差较大,因此,项目所含各单项工程在符合条件后可分别进入各自的建设期、运营期和移交期。

根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情况,若某一单项工程在符合国家相关基建管理规定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前交付或延期交付使用,则原则上该单项工程的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相应调整。

(2)若因征地拆迁、其他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某一单项工程建设期长时间延误(原则上项目的其他单项工程均已竣工验收,而某一单项工程还未正式开工,则可以认定该单项工程建设期已长时间延误),则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重新确定该单项工程的合作期限,经协商重新确定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10年,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PPP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

2.8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须按本PPP项目总投资的20%投入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各股东按所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资本金。其中,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70%,持有项目公司70%的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投入项目资本金30%,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2019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2019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60%;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为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加值);

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应承诺:申请人负责本项目全部资金(含自有资金)的筹集及融资,保障项目建设需要;

3.2.8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亿元的环境保护类或市政工程类PPP项目业绩;

3.2.9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大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联合体单位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预审申请文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09时00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5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贰佰万元整(¥200万元),申请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 [标准格式:漳平农村生活污水PPP项目]。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地址:漳平市西环路26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97-7588028

9.2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人: 吕工

联系电话: 0592-5138190

传真: 0592-5138787-45

邮箱:thgzzc@163.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投资申请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20-030号

项目名称: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

致: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我方在了解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时)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漳平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地址:漳平市西环路26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0597-7588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方式:吕工0592-5138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0592-513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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