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5.6亿元 江苏省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
全康环保:8月23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项目建设规模包括邳州市域范围内新增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村153个,工程总承包及三年运营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56093.17万元,工程总承包工期226日历天。
详情如下:
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发【2021】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邳州市域范围内新增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村153个,其中:行政村101个,国省考断面汇水区自然村52个(共涉及邳州市22 个镇(街道办事处)、117 个行政村、460 个自然村、84432户)。共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0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9座,分散式户用强化处理净化槽67457座,厨房废水沉渣格栅井72282座。新建污水管网745km,其中DN110污水管道370.6km,DN150污水管道292.5km, DN200污水管道62.8km, DN300污水管道19.1km(具体建设规模和工程量以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总承包及三年运营维护费用最高限价为56093.17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709.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招标控制价为51579.67万元,运营费用招标控制价为:2803.8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226日历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运营及管道维护期三年。勘察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8日,勘察设计完工日期:2021年11月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1月9日,主体工程完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2022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生效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物资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 :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运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环保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移交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综合验收。
污水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最终排出尾水水质执行如下标准:赵墩镇闫家村污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除赵墩镇闫家村外影响水质断面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的一级A标准;非影响水质断面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的一级B标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462-2020)的三级标准,具体执行可研要求的出水水质标准。运营单位应合法合规进行污泥处置。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含整套处理工艺流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三年期运营。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2投标人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大于1亿元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O或PPP业绩,或者工程单项工程投资大于1亿元的污水处理设计项目业绩】(1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O或PPP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单或工程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并能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截图;2污水处理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并能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截图)。业绩证明材料需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等专业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大于1亿元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O或PPP业绩,或者工程单项工程投资大于1亿元的污水处理设计项目业绩】(1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EPCO或PPP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单或工程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并能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截图;2污水处理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并能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截图)。业绩证明材料需投标人提供业绩的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账户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开户名: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
4.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0日。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提供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联合体协议)及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7. 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 :2021年9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
10. 招标人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薛科长
电话:0516―86278509
11.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170号徐州市政科技大厦7层711室
联系人:吕亚
电话:13775896355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