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晒太阳” 晚上“晒月亮”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如何避免建而不用?
全康环保:新华社记者近日跟随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四督查组在山西省娄烦县督查时发现,部分乡镇污水主管网铺而不用、使用率不高,沦为村民眼里的“摆设”。
记者随督查组随机抽查了10余户村民家庭,入户排污管竟没有一户连接。
督查组从娄烦县相关部门获得的数据显示,娄烦县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涉及13个村,其中有10个村的项目于202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投资近2000万元;经粗略估计,这10个村中,管道入户率低于10%的有4个。
01 多地农村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
截止目前,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初步构筑了城乡污水处理体系,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陆续发布,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仍然避免不了“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的尴尬局面。
2010年前后,宁夏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为契机,开始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但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目前宁夏某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达标率不足60%。
河南信阳曾在2018年通报:“ 经调度,我市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00套,正常运行的68套;不能正常运行的32套,其中固始县13个、息县6个、淮滨县5个、�负忧�4个、潢川县1个、商城县2个、新县1个。”
同样是河南,太康县龙曲镇冯洼社区于2017年建成交房,并成为当地新农村改造的“示范项目”。2018年7月,周口市财政局拨款180.3万元,开工建设冯洼污水处理站,以解决冯洼社区的污水排放问题,改善新农村的环境面貌。然而,本该 2个月完成工期的项目,但截至2020年9月仍未竣工验收。
与此同时,今年的环保督察也对河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的问题作了重点关注:
会议指出: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闲置率超过40%。
2019年11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孝义市大孝堡乡胜溪新村的2011年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进行了抽查,发现胜溪新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未运行;畜禽粪便堆肥厂未运行,处于闲置状态。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向孝义市政府下发了督办函,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但孝义市未按期整改到位。
山东某镇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从2013年建成到2014年彻底停运,仅运行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含污水管网建设费用在内,这一项目总投资为4000余万元左右,投资回收周期为15年。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为县财政配套1000万元,剩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02 多重问题叠加,农村污水处理瓶颈亟待突破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用,或许与农村污水处理投资高、缺乏稳定资金筹措机制,污水排放标准与技术体系缺失,部分设施“重建轻管”等密不可分。
――投资高,缺乏稳定资金筹措机制。农村污水处理基本靠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
据报道,有地方每年污水处理费用接近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如此高的运营成本,显然成为地方的难以承受之重。
业界人士坦言道。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吨水建安价格不应低于1500元,实行封闭式的工艺,建安成本则更高,配套管网成本应在1500元左右。建设费用动辄千万元,运行费用每年数百万元,乡镇负担大,即便经济条件好的乡镇也很吃力,何况当前多数集体经济收入微薄。
――排放标准与相关政策缺失制约实践。各地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在近两年刚刚起步,国家层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部分先行省份制定的排放标准,也多是借用城镇污水处理标准。
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缺少认证机构和认证体制也是一大制约因素。同样一种设备,不同厂家产品报价悬殊,由于缺乏技术标准认证,一些地方政府招标时难免存在“糊涂账”。
――运维不到位,存在“重建轻管”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三分建、七分管”的特点,建成容易,后期运营与管理维护普遍是短板。有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缺乏后续管护资金和运维人员,出现停运的情况。
以东南沿海省份某村为例,于2016年委托专业公司设计、建设一套多级厌氧加人工湿地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本村56户村民家庭的生活污水。然而,目前该污水处理设施已处于停运状态,人工湿地杂草丛生,完全失去净化功效。据该村负责人介绍,由于运维经费来源不足,没有财力聘请专业人士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03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保证建一个成一个
农村污水处理难度大,除经济发达地区处理率较高外,其他地区普遍较低,“污水靠蒸发”还较为普遍。治理率的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创新建设与维护模式。
当前农村污水处理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支持,基本是政府托底,应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除了国家适度加大“补贴”力度,也应该寻求其他方面的解决方案,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专业人士建议,对于没有工业企业、离市区管网较近的乡镇,产生的农村生活污水有限,应采取分散建设蓄水池的方式,通过集中拉运处理,降低处理成本。
针对标准问题,要继续推动农村污水排放标准落地。随着2018年9月《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的出台,我国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体系建立的新篇章正式开启,各地也纷纷行动,出台政策,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农村污水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个使广大农村民众长期受益的民生工程,科学合理的管网设计是保证污水处理设备稳定运行,污水排放达标的前提。
针对后期维护难题,应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公司来打理,鼓励市场机构建设、维护一体化操作。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监督,杜绝闲置停摆。
有专家指出,在农村污水治理中,需要因地制宜,不能照搬城镇污水治理模式,特别是农村污水治理中的管网建设更需精心设计。
(1)因势利导。根据村庄实际地形、地势、人口规模、污水排放方向等因素,因势利导的制定污水收集模式,科学、合理地划分排水分区系统。
(2)简单实用。结合当地排水实际,新设计污水收集系统方案应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沟渠和管道,管网建设方式简单实用。
(3)性价比高。在保证污水有效收集的基础上,污水干管的走向及位置应充分考虑现状地形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
(4)易于管理维护。应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应尽量减少污水提升泵站数量或尽量避免使用动力设备,同时要便于管道的施工及长期运行管理。
延伸阅读:
国务院大督查:抽查10余户均未接入户排污管 部分地区农村污水管网沦为“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