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全康环保: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项目拟新建总规模15 万立方/天、近期处理规模5 万立方/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估算总投资39968 万元,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5231 万元,厂区部分工程费用约18000万元。详情如下:
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拟新建总规模15 万立方/天、近期处理规模5 万立方/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09-24 14:30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9-30 17:00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家数为7家。
备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资审文件递交现场缴纳。 (3)投标人完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及代理公司现场缴费后,方视为具备投标资格,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资审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羽飞
办公电话: 1588724079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羽飞
办公电话: 0871-65324338 移动电话: 1588724079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100165001001
标段名称: 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9-30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10-09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4(玉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拟新建总规模15 万立方/天、近期处理规模5 万立方/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估算总投资39968 万元,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5231 万元,厂区部分工程费用约18000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施工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 3.1资质条件: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2018-2020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cn/)”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应附证明材料并且能够明示项目经理姓名,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认可。
3.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今后投标、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合理,专业及技术能力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书。
3.8联合体: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