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点 (2021-2035年)
全康环保:水处理网获悉,11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点 (2021-2035年),详情如下:
荆州市沙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要点 (2021-2035年)
委托单位: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
编制单位名单: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1规划背景
近年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领,加大监督考核,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建设和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农村环保工作会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上提出采取“以奖促治”方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方案中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提出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的主要任务,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019年7月,中央农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要求科学编制行动方案,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指导各地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和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本项目对沙市区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针对距离乡镇较近的村,修建污水管网使之与乡镇污水管网连接;距离乡镇较远的地方,根据人口数量和地形分布,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使得农村生活污水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沙市区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2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生态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把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作为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覆盖率和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3规划原则和要求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以荆州市总体规划为先导,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村庄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现阶段城乡发展趋势、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优先整治长湖周边、四湖总干渠周边、主干道周边及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村庄,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梯次推进,全面覆盖。
(3)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状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方式。污水产生量较少、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治理长效。
(5)经济实用,易于推广
充分调查农村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产生规模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实用、管理方便、运行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手段和途径。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
4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荆州市沙市区的村庄,由于关沮镇纳入城区市政管网建设规划,因此本规划的范围为岑河镇、观音��镇和锣场镇区域内村庄,详见表1。
表1:规划设计乡镇、村庄范围
5污水处理设施现状
表2:沙市区20t及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
6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份。近期5年(2021年-2025年),远期10年(2026年-2035年)。
7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5年,完成长湖、四湖流域、主干道及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村庄等的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到50%。
远期目标: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梯次推进,到2035年,全面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到80%,日处理设计规模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确保已建农村污水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建制村内60%的自然村(村民小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可视为该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自然村(村民小组)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可视为该自然村(村民小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