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2月8日起实施

重庆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2月8日起实施

2021-11-30 10:33:22 2

全康环保: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将代替2018年的旧标准,并自2021年12月8日起实施。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9月8日发布,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标准编号:DB50/848-2021代替DB50/848-2018,自2021年12月8日起实施。该标准首次发布于2018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