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主要建设内容为崇安街道、武夷街道、新丰街道,星村镇、兴田镇、五夫镇、上梅乡、吴屯乡、岚谷乡、洋庄乡10个乡镇11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提升改造(含修复)、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提升改造(含修复)。项目投资额约为366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31875.274万元,详情如下:
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审批[2021]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为366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31875.27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武夷山市辖区内各行政村;
2.2.项目建设规模:
2.2.1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崇安街道、武夷街道、新丰街道,星村镇、兴田镇、五夫镇、上梅乡、吴屯乡、岚谷乡、洋庄乡10个乡镇11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提升改造(含修复)、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及提升改造(含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本项目计划新建污水重力管道587.869km,其中De110接户管长度475.699km、DN300管道长度109.92km,污水压力管道长度2.25km(中标人须对现状已建管网进行摸排并修复)。
(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建165座,总处理规模1905t/d。
(3)改造污水处理站53座,改造总处理能力约2066t/d。
(4)污水提升泵站3座,总提升规模145t/d。
(5)三格化粪池1977座,处理规模3954m3。
项目投资额约为366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31875.274万元;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最终版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的测绘、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测绘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武夷山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范围内的
a测绘:①1:500地形图测绘(2000坐标系);②已建管网现状调查,包括各村庄已建主管管径、标高及现状(是否淤堵、破裂等)、各节点检查井现状(标高、材质、尺寸、缺陷状况等)、污水排口管径及标高,每家每户化粪池出水口位置、管径及标高,每家每户灰水(洗涤、沐浴、厨房等)排水口位置及铺设接户管位置,村庄汇水区域及汇水区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数量;
b勘察: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泵站及相关配套工程的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c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技术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泵站、化粪池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运营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1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和维护,并对污水泵站、检查井和管网巡查及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检测、清淤等)。投标费用含人工费、水电费、药剂费、管网及设施的小修费用,不含管网及设施的大修及台风、地震、暴雨、雷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管网及设备损伤、破坏等情况,该部分维修费用单列,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大修是工作量较大的计划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收集管网两个检查井之外的管网大范围(长度≥5m)堵塞、泄露,更换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整套设备(含污水提升泵、曝气设备、污泥回流泵,玻璃钢罐等),更换人工湿地填料,修补大范围(面积≥10m2)塌陷破损路面,或单次费用≥3000元的维修(含智慧监管平台)等。小修是工作量较小的计划维修:主要针对日常点检、定期检查和状态监测诊断发现的问题,拆卸有关部件、进行检查、调整、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以恢复设备的正常功能;对于实行定期维修的设备,小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掌握的磨损规律,更换或修复在维修间隔期内即将失效的零件(包括紧固设备的螺钉,更换电机电刷,清洗轴承,更换曝气设施通气孔等),以保证设备的正常功能;针对管网部分,包括两个检查井之间的管网局部(长度<5m)堵塞、泄露等,更换破损检查井,更换老化的防坠网,检查井内部粉刷面脱落,修补局部(面积<10m2)塌陷破损路面或单次费用<3000元的维修等。项目运营期时间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缺陷责任期内涉及的质量问题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缺陷责任期时间为两年。
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
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运营期为5年;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工程共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1)勘察测绘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测绘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合格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牌需要经过发包人认可及确认。(5)运营质量符合《委托运营合同》要求;项目合作期限内如国家、福建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合作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运营能力: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且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多于1个)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若否,明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8 日08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 2月24 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本工程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其中之一,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 11日8时30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0:00--开标时间内(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60分钟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8%
8.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书或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武夷山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14号(武夷山市四中心广场体育中心运动场)1幢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050388583,传真:
联系人:余新宇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 号之 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11层,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thzbjyq@163.com
电话:0592-5138725、15392033162,传真:0592-5138787
联系人:高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18505013788、0599-6220685、0592-53999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
地址:武夷山市五九中路成宇大楼
联系电话:0599-53031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18号武夷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9-511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