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严不实 乌江断面总磷超标
2022年4月,江西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安市发现,吉水县农药化肥减量工作存在部署敷衍了事、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管理机制“两张皮”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吉水县地处赣江中游,是粮食生产大县。2021年1-9月,乌江江口断面连续出现4个月总磷超标降至Ⅲ类。2022年3月,乌江江口断面因总磷超标,进入全国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被生态环境部通报。经排查分析,吉水县不按规范要求施用化肥农药是造成乌江断面总磷超标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主要问题
(一)部署安排敷衍了事
吉水县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不坚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江西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吉安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3-5%、赣江流域沿线周边地区农药使用量减少6%以上、化肥使用量减少8%以上,但吉水县在印发的《吉水县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前,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2020年吉水县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提出“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未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工作打折扣。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严重滞后。吉水县本应在年初制定的《吉水县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直到2020年12月才正式印发,并且在实施方案中再次对工作要求降低标准,未对农药化肥减量作出具体指标,仅是要求“化肥使用量率先实现负增长,带动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
(二)目标任务落实不力
测土配方施肥偷工减料。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应先测土,再配方,再施肥。吉安市《2020年全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吉水县作为全省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要结合项目开展,酌情增加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数量”。督察发现,吉水县2019年完成取土化验519个,2020年完成取土化验136个,取土化验数量不升反降。2020年、2021年吉水县均制定了《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意见本应该对不同年度的早、中、晚稻等各类农作物在基肥、分蘖肥、孕穗肥、粒肥等方面的施肥方案结合测土化验结果进行调整优化。但比对发现,2020年、2021年吉水县《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内容完全雷同,没有起到科学指导施肥工作作用。督察走访乌江镇、醪桥镇部分种植农户,普遍反映县、乡两级政府推行《施肥建议卡》力度不够、宣传到户普及率低,大量散户默认市场流通的复合肥即为配方肥,施肥习惯没有改变,种植农户很少有按需配方施肥。
农药化肥减量不严不实。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是深入推进调整农业投入结构,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安全绿色发展的有效举措。督察发现,吉水县未完成“化肥使用量减少8%以上”的任务目标。吉水县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化肥使用量(折纯)为25238吨,对比2015年下降5.17%。部分乡镇在播种面积减少的前提下,化肥使用量不降反升。调阅资料发现,白沙镇、醪桥镇2020年播种面积较2019年分别减少8.6%、6.87%,但化肥使用量增幅却为25.56%、12.35%。
吉水县向督察组提交的历年农药使用量失真失实。2020年吉水县农药减量工作总结中,全县2019年、2020年农药使用总量分别为760吨、620吨,《2019-2021年吉水县农药使用量数据》报表则显示2019年、2020年农药使用量分别为662.58吨、658.43吨,两者数据差距较大。督察人员走访丁江镇、八都镇部分农资销售商及种植农户,均反映农户用药、施肥习惯和用量没有变化,农药化肥减量账面数据与群众实际感受大相径庭。
(三)管理机制“两张皮”
农药化肥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督察发现,吉水县未按要求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开展定点调查,而是通过农民种植习惯推算农药化肥使用量,农药化肥数据“齐步走”,调查统计工作草率马虎。吉水县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有一本账,且差异较大。统计部门数据显示,吉水县2019年、2020年农药使用量分别为1166吨、869吨,而农业农村部门数据显示农药使用量分别为760吨、620吨。2019—2021年吉水县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分别为25712吨、25238吨和24880吨,而根据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结果测算,化肥使用量分别为30926.5吨、28298.9吨和28328.4吨,与统计数据差异大。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浮于表面。2018年以来,吉水一直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项目,督察发现,吉水县在示范县成果巩固方面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和人员短缺等问题。2019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上级补助资金19万元,2020年9万元,资金投入少,无法保障示范项目成果的推广转化;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仅有1人专职从事化肥减量增效工作;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做表面文章,督察组进驻后才启动对农药化肥减量工作的调查,工作目标不清晰,要求不掌握,工作未落到实处。
三、整改情况
针对督察发现问题,吉水县政府及时启动了边督边改和立行立改工作。相关部门对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四、原因分析
吉水县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好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没有深刻认识农药化肥减量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措施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