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发布,该规划指出,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90%,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95%,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10吨, 其中:机动车50吨。详情如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