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行动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
日前,北京市印发了《北京市落实 实施方案》,该方案强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和生态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2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同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培育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庄基本全覆盖,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动态清零。详情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
《北京市落实 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主要措施,加快治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统筹,共同推进。各区、各部门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区要分解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加强日常调度,紧盯重点任务进度,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各部门要加强梳理汇总,分别于3月、6月、9月和12月的25日前报送本季度进展情况至市生态环境局。
三是做好保障,强化监督。各区、各部门要注重政策集成,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项目储备。要充分利用好督察、考核手段,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绩效管理范畴,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