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选取不同生态类型、不同地域特点的县(市、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为重点,强化科技集成创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生态价值实现路径,搭建先行先试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发展新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申报条件
先行区创建主体原则上以县、农场为单位,严格控制地市级申报数量。拟申请的创建主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农业资源利用效率高。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农业节水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升。农业种质资源、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外来生物入侵防治成效明显。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好。节肥节药技术装备普遍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效果明显,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基本普及。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三)农业生态涵养功能强。耕地轮作休耕、酸化和盐碱化耕地治理有序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较高。农业减排固碳、森林覆盖、农田林网控制较好,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绿色生产技术覆盖面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科研团队支撑持续稳定,区域性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强。
(五)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完善。将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地方支持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力度较大,金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性高。
近五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地区,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三、重点任务
创建第三批先行区应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发展基础等因素,聚焦重点、突出特色,探索符合不同区域、生态类型、主导品种的绿色发展模式,示范带动同类地区农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推进耕地、水、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利用集约高效。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好划足永久基本农田,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开发利用,有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推进农艺节水、品种节水、工程节水,发展旱作雨养农业,严控地下水利用,协同推进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保护农业生物资源。加强农业物种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提高种质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与修复,建设农田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
(二)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减少不合理施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推广科学施肥技术,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式。开展有机肥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农药减量增效。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引导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开展统防统治,带动群防群治,在更大范围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三)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以秸秆、畜禽粪污、地膜为重点,健全农业废弃物收集、运输、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激励机制,推进绿色种养循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结合资源禀赋和三农发展需求,统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健全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地膜科学使用。
(四)推进农业产业链低碳循环化。推动农业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构建农业绿色供应链。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加工利用,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广农产品绿色电商模式,促进绿色农产品消费。打造低碳循环农业园区。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和基地,完善园区循环农业产业链条,形成种养加销一体、农林牧渔结合、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全域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和特色化水平。落实农产品追溯挂钩意见。推动农业固碳减排。强化森林、草原、农田、土壤固碳功能,开展减排固碳能源替代示范,提升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五)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探索农业绿色发展整体解决方案。集成推广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分品种、分环节、分生态类型开展技术创新集成,探索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和模式,开发农业绿色发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探索建立绿色发展激励约束机制。稳定农业绿色发展投入,推动绿色农产品优质优价。出台农业负面清单,制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标准,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育和发展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开展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协调推进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拓展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四、创建管理
(一)指标分配。指标分为基础性、竞争性两类,每个省份安排1个基础性指标和1个竞争性指标(浙江、海南、宁夏不安排指标,北京、天津、上海不安排竞争性指标),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各安排1个基础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原则上以县、农场为主体申报。
(二)申报程序。按照“创建主体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由先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材料包括创建方案和有关基础数据表等。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别有关部门择优遴选推荐创建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
(三)评审方式。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组成专家组,通过形式审查、集中评审、视频答辩等方式进行遴选。申报基础性指标的先行区,采用书面审核的形式,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创建名单,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申报竞争性指标的先行区,采取差额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纳入批准创建名单。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视先行区创建进展,适时开展认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实际,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申报创建,做好先行区创建主体推荐工作。
(二)严格遴选条件。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创建任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真正把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主体遴选出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5月13日(周五)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包括部门联合上报文件、拟推荐先行区申报材料等,逾期不予受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