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076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076号)

2022-07-07 15:25:59 2

6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就张大艳、刘宏焱等11名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076号)作出答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政策研究,有力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大艳、刘宏焱、孙伟亮、张伟、张勤、张国庆、张艳环、张飞、李守青、李峰、谢保冈等11名代表:

您和其它10名代表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07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政策研究,有力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目标。充分对标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安徽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分解各地“十四五”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2021年,新增完成67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治理。把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规划保留村庄作为治理重点,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作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逐步解决农村水环境突出问题。

三是强化目标衔接,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推进。省委农办牵头印发《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指导各地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有效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是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

2021年,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926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落污水处理系统改造提升等工作。

2015年起,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实施,省级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专项资金40%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2013-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近350亿元,支持5795个中心村、111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设,显著提升了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EOD项目试点,省生态环境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制定《支持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作方案》,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和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优势,加大开发性金融对农村污水治理中长期信贷支持。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制定《2021年度安徽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试行)》,建立“县验收、市复核、省评估”工作机制,明确验收评估标准,确保整治一处、见效一处,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事项中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标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及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将农村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强化统筹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管护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51-6237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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