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水利厅印发《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

2021-07-16 10:13:57 19

全康环保:近日,《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发布,明确了建设任务、投资估算等内容。

浙江初步匡算“十四五”中小河流规划的两大类项目,涉及620个具体项目,其中中小河流治理120个,农村水系整治500个。项目总投资739亿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投资654亿元,农村水系治理投资70亿元。

按照“美丽河湖+”理念,浙江全面织就一张有浙北诗画江南水乡、浙东魅力滨海水城、浙西南秀丽河川公园、浙中锦绣生态廊道、海岛风情花园等“五片”浙江韵味的河湖水系网,初步构建“五片百廊”幸福河湖网总体格局。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水利局:

《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水利厅

2021年4月23日

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是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阶段。《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安全美丽的“浙江水网”。高品质幸福河湖网是“浙江水网”的重要组成。我省数量多、覆盖广、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小河流,是推进高品质幸福河湖网建设的主要阵地。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有助于进一步补齐防洪薄弱短板、恢复和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推动河湖治理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2号),《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规划》是我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体系中的一般专项规划,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规划建议和法律法规编制,是指导全省中小河流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实施指南。

一、现状情况与形势分析

(一)我省河流基本情况

浙江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自北向南有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水系,河流总长13.78万公里,其中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4条,干流总长3319公里,其余均为面广量大的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

浙江省中小河流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沿岸人口集聚等特点,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865条,长度总计2.08万公里,5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水系总长11.37万公里。省内河流按照地形地貌特点,主要分为山区河流、平原河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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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五”治理成效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把防洪排涝作为河流治理的首要任务;坚持系统治理,把水岸同治作为河流治理的根本之策;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修复保护作为河流治理的重要举措;坚持绿色发展,把河流治理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载体,把中小河流治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与美丽乡村创建、美丽城镇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等紧密结合,在防洪减灾、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十三五”期间治理中小河流136条(其中宁波市8条),治理河长2333公里(其中宁波市41公里),完成投资158亿元(其中宁波市25亿元),农村河沟整治5717公里,完成投资53亿元。

一是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堤防达标率提高至77%,“千人万亩”防洪闭合圈达标率提高至79%,县级以上城市防洪闭合圈基本形成。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系结合19个中小河流重点县建设,沿线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防洪标准大幅度提升。全省因洪受灾人口和年均洪涝灾害损失率均降至历史最低,显著提升全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河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随着“五水共治”工作的不断深化,结合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水岸同治,通过大力开展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绿化、强化保洁等综合整治措施,全省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淤(污)3.69亿立方米,保护修复滩地滩林超2000万平方米。河流自然岸线、深潭、浅滩等自然生境逐步修复,水体自然净化能力逐步恢复,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是河流宜居品质不断提升。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以建设“美丽河湖”作为目标,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特色田园建设等诸多举措有机融合,“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136条中小河流治理,贯通滨水绿道3300余公里,建成省级美丽河湖43条。通过治理切实改善了沿河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住品质,增强了幸福感。

四是河流文化特色不断挖掘。依托河流本底特色,挖掘沿线乡风民俗,将历史文化融入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如德清东苕溪治理保存了古桥、古树、古丁字坝等历史古迹,挖掘了联谊抗洪记,修缮并恢复了联谊老闸站、塘泾老闸站等旧时代水利设施,充分挖掘和展示了治水精神;松阳县松阴溪治理保留了北宋的白龙堰,明代的青龙堰、午羊堰等十余座堰坝及治水碑、榜、诗歌等,水文化成为了该县新的名片。

五是河流管理规范化不断加强。夯实中小河流建设管理,管理设施不断完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县级统一法人机构建设,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质量监管,开展项目事先指导工作,落实项目质量抽检;强化验收管理,保证验收质量。完善河湖建后管护体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河湖数字化管理工作,不断夯实水域调查、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等基础工作,全面完成中小河流划界工作。

六是河流绿色经济惠民富民。通过将中小河流河湖资源转化为城乡发展、惠民富民的经济优势,推动绿色产业“拥河”发展,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快速通道,初步绘就美丽经济新轴线。如衢州石梁溪坚持治水美村与生态富民相结合,打造生态休闲亲水旅游品牌,带动流域沿线农民转产转业,增加人均纯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开化马金溪百里黄金水岸年接待游客550万人次,营业收入超33亿元;德清蠡山漾刘家桥港沿岸布置田园水街,精准利用当地闲置民房,开发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沿河民宿,有效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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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我省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阶段,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关键时期,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农村水系整治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水利举措。

1.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对经济社会安全保障要求更高

浙江省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求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平安,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决定。当前,我省正处于开启现代化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开局阶段,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空间治理机制、构建全域美丽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对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治理重点从城区向城乡统筹、均衡发展转移,治理范围更广;治理任务从解决防洪问题向构建全域美丽“幸福河”建设转变,治理内容更全;治理手段从行业主导到多部门协同建设转换,治理能力更强。

2.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对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更高

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是浙江省“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要求“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的目标,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我省“四大”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战略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着力构建适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水安全新格局,高水平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

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河湖资源生态价值转换要求更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高标准的幸福河建设是人民美好生活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指明方向。围绕我省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高标准推进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幸福河湖试点县”、“水美乡镇”、河湖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绿色发展财力奖补和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美丽经济发展激励,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打造“百江千河万溪”全域幸福河湖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在“八八战略”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我省全面推进中小河流建设,全省中小河流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管理等方面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治理不平衡。当前中小河流治理受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重视程度、河湖资源特色等因素制约,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一方面市县发展不平衡,绍兴、宁波等平原地区治理达标率超过80%,衢州、温州等山丘区治理达标率不足60%;另一方面城乡发展不均衡,当下治理主要集中在城镇段,农村水系治理关注度低,投入力量不多、资金不足、政策文件不充分。

二是防洪安全仍存在薄弱环节。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仍有23%左右的堤防未达标,主要体现在部分流域区域防洪达标率偏低,如瓯江流域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58%、椒江流域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69%,温州、衢州市域范围内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分别为54%、56%;部分保护区存在防洪保护圈未闭合现象,局部“卡脖子”堤段未达到防洪标准;拦河堰坝、桥梁设置不合理造成行洪不畅,部分堤防堤身结构单薄,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地区防洪标准不能适应城市发展进程,部分新兴产业集聚区、功能区,防洪安全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三是河流治理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平原河网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突出,山区河流堤岸过度硬化,与我省大花园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中小河流治理系统性不足,“水旅文化资源”培育、“水产品价值”挖掘与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四是治理能力与现代化先行省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村河湖、小微水体的治理水平仍偏低,建后管护机制尚不完善;数字化程度偏低,监测基础设施不够,灾害预报预警能力薄弱,无法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监控与共享,距离实现中小河流“数字一张图”的整体目标存在一定差距;流域和区域共治共保、共建共享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缺乏对美丽经济发展激励的有效机制。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核心要义,坚持系统治理理念,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我省“四大”建设等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落实建设“浙江水网”,构建高品质幸福河湖网的要求,以水安全提升、水生态保护、水宜居便民、水文化引领、水经济助推、水管理提升六大建设任务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治理,使河湖水系成为“诗画浙江”的花园水脉、诗路文脉、振兴命脉,为我省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河湖安全保障,助力浙江水利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治水样板。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为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河湖治理的根本宗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优先解决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或有重要保护对象防洪不达标问题。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综合施策、系统施策、科学施策,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坚持规划引领,流域整体推进,统筹安全、生态、宜居、富民等综合治理,发挥河湖资源效益最大化。

文化引领、助推发展。中小河流作为承载乡愁的特色载体,充分挖掘河湖文化资源,不断激发水文化创造活力,利用遗产遗迹保护、水文化载体建设、地方民俗风情传承,推动水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字赋能、改革提升。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河湖治理建设管理变革,推动中小河流数据资源、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等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系统性重塑。加快推进多规融合、行业联动,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手段、方式,形成共建共享共管的全社会治水格局。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和50平方公里以下的农村水系,空间范围覆盖全省11个地市90个县(市、区)。

(四)治理目标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中小河流防洪全面达标,人水和谐、生态平衡、水清景美、高效赋能的高品质全域幸福河湖网基本建成,河湖幸福指数全国领先。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打造浙江省全流域治理样板,“美丽河湖+”精品示范遍地开花,初步形成“五片百廊”的幸福河网格局。至2025年,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3000公里,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防洪达标率提高至85%以上,建成300条“美丽河湖”、500个水美乡镇,中小河流和农村水系初步实现数字化管理,深化河湖资源生态价值转化,全民爱水护水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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