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青岛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方案
2019-12-24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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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面积约25.24平方公里,建设周期为2016-2018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内涝治理、防洪工程、水系整治、管网建设、能力建设等8大类共253个项目。根据试点区河流水系及汇水分区,划分成板桥坊河分区、大村河分区、楼山河分区3个流域,计划总投资48.69亿元。针对试点项目,研究制定系统化实施方案,结合试点区实际情况,重点解决水体黑臭和水资源缺乏问题。截至2017年5月底,累计开工项目40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9个,在建项目21个,累计完成项目立项195个。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合理布局海绵体建设区域,避免出现海绵项目建设碎片化、盲目化。同时,要根据不同功能区合理规划海绵体建设强制比例,通过规划管控,保障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其次,要根据青岛不同的地势、区位、环境、地形等条件,在建设项目规划过程中,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因势利导,以不影响环境为出发点,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再次,要加强雨水统筹利用,要对各区、市居民小区、单位院落实行雨污分流,各入其管网,特别要加强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关停、整治到位,使雨水通过适度人工干预进入海绵体,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可返流、可利用的目标。
李沧区还将完善规划和建设管理管控机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配套政策制度,建立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全过程管控机制,确保新建项目按照目标导向,建立完善李沧区海绵城市建设考核办法、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确保发挥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效益,按照住建部和市政府的要求,形成特色鲜明的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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