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招标
6月20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市城市污水治理公司)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17628.61万元。
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EPC总承包分三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北片区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第三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
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6SZ-034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3】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和樊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概况: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EPC总承包分三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北片区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第三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第三标段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见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本标段项目工程范围主要涉及片区为F5紫贞公园泵站(大李沟南)片区、F7大李沟自排片区,服务面积约为6.35 km2,该范围北至大李沟,与第一标段以大李沟为分界线,南至汉江沿江大道,西至振华路,与第二标段以振华路为分界线,东至长虹路-七里河路-春园西路一线(详见三个标段分区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管网完善:在刘梗路、松织路、织工街、高庄街、创业路、韩家台巷、体育馆北路、人民路、汉江路、沿江大道、紫薇路、中原路及安居路等道路上新建DN300~DN600污水重力管道约5903m,新建DN300~DN1500雨水管道约3102m。(2)排水户排口改造工程:针对片区内合流小区约35个问题排口进行分流改造,以及对3户分流排水户错接排口改造,新建截流井5座,排口改造33处。针对片区内合流小区约92个问题排口进行分流改造,新建截流井8座,排口改造84处。(3)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工程:针对片区内104处错混接点位进行改造。(4)管网清淤及检测:针对片区内的部分排水管道及箱涵进行清淤,并对其进行检测和摸查;以及一座污泥固化站的建设。(5)管网修复:对片区内部分排水管网的III级及以上缺陷进行修复。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采购(如有)、施工、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EPC总承包分三个标段招标,其中第一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北片区EPC总承包,第二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第三标段为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工程目标:实现工程范围内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旱季无污水溢流进入雨水管道系统,通过精准截流提高截留倍数降低溢流频次,降低溢流污染,为打开自排口闸门创造条件。(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投资额(或工程费用)不少于1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包含排水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④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 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5人员要求: 3.5.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2)担任过 1 项投资额(或工程费用)不少于1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包含排水管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④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3)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5.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 3.5.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5人员其他要求:①除满足相应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③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标段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多标段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多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北片区EPC总承包、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西侧)EPC总承包,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大李沟南片区(东侧)EPC总承包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按照开标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已参与投标的,所投后续其他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9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松鹤路 5 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10-335516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72700005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三楼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