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收集系统的验收以及运行维护主要事项

雨水收集系统的验收以及运行维护主要事项

2019-12-23 13:47:05 qkep 112

雨水收集系统的验收

1. . 雨水收集系统的验收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及不同管材相应的标准要求分别进行验收;

2. 回填土密度的检验回填土的密度应符合具体工程要求,在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密实度检验一般使用环刀法检验。还有沟槽回填的最佳密实度 90% 水池顶面上部0.5m 内 85% 水池顶面上部0.5m 外至顶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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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水池及管道密闭性检验:通常采用满水检验方法。在对水池及管道的密闭性检验时,尤其要注意管道的接口及管道与水池池体连接处不得有漏水现象。

4. 由于雨水收集系统面广量大,不可能及时的逐项验收每道工序,取样试验和施工记录也难以做到。因此验收主要依靠外形量测和直观检查,并辅以调查了解和试运行,使验收的结论能定性准确。

雨水收集系统的运行维护

1.雨水收集系统应按有关规定划定维护范围,并应设置有明显的“雨水”标示。严禁在维护范围内从事破坏工程结构、影响工程安全以及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

2. 雨水收集系统应经常检查集流面是否完好和清楚杂物。发现集流面有破损的,应及时修复。

3. 雨水收集系统应定期检查储水工程内水位变化。当储水工程内水位发生异常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4.雨水系统应经常疏通引水渠、截污井及进出水管,并应清除截污井的杂物。雨季应及时清污。

5.各类灌溉设施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和管护,喷灌机组、微灌设备应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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