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项目多点开花 企业从四大板块切入市场

海绵城市项目多点开花 企业从四大板块切入市场

2020-02-21 17:05:55 87

  近年来,我国诸多大中城市频繁发生严重的城市内涝灾害。自2012年4月,“海绵城市”概念提出以来,海绵城市已经成为政府城市建设重点推广的项目之一。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随着一系列政策出台,以及批、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公布,“海绵城市”已经完成“从抽象到具体”的演进过程。如此一来,城市建设不再只是“面子工程”,“逢雨必涝,城市看海”的困境也将有望摆脱。
 

污水处理设备__全康环保QKEP



  海绵城市项目:落地开花,初显成效
 
  截至2016年,批16个试点城市已经全部公布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规划。
 
  三年实施计划试点区域总面积为435平方公里,预计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地、地下管网、水系整治等各类项目,总计3159个,总投资865亿元,每平方公里平均投资约2亿元。
 
  截止至2016年5月,已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593个,占项目数量的19%;完成投资18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额21%。部分已经完成的项目在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水环境、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以及公众认可等方面,初显成效。
 
  部分环保行业抢占先机
 
  海绵城市是一个新颖且综合性较强的城市建设理念,目前涉足海绵城市的上市公司中没有一家能够单独完成。
 
  现在的受益企业均是以原主营业务为突破口,从不同角度切入海绵城市建设领域。对产业链进行梳理可以看出,“污水处理”、“设备建材”、“园林施工”和“环境监测”等是这些公司的主要突破口。
 
  污水处理:海绵城市主要目的是对雨洪进行科学管理,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大量污水处理相关业务。
 
  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2016年9月7日,首创股份投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海绵城市PPP项目。
 
  该项目由首创股份、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等工作。
 
  宁夏首创注册资本59760万元人民币,各方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首创股份出资47798.44万元,持股79.984%;北京市政设计院出资4.78万元,持股0.008%;北京市政四公司出资4.78万元,持股0.008%;九龙集团出资11952万元,持股20%。
 
  固原市是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本项目是第二批海绵城市个PPP竞争性磋商项目,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投资本项目对首创股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投资本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首创股份将顺利进入海绵城市市场,环保产业链得以延伸。本次投资将拓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同时也将使得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从18个省拓展至19个省市,扩大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市场版图,对上市公司今后开拓西北市场拥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设备建材: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管材,水泵,水泥,以及新型建材,该类型企业将直接获益。
 
  以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2016年,东方园林被确认为韩城市三湖及水系工程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东方园林全资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岸为南湖、北湖及中湖三湖建设及水系连通工程。其中,南湖总用地1698亩,总投资89799万元;中湖总用地921亩,总投资173420万元;北湖总用地 4203亩,总投资150010万元。三湖建设总投资共计413229万元。连通水系规划河道总长约27km,总投资55513万元,项目整体总投资46874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土方工程、防渗工程、景观工程、照明电器工程等。项目投资人自有资金回报率8%。
 
  该项目采用“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的运作方式。在项目经营期限上,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即南湖、北湖、中湖及水系工程四个子项目,可根据各子项目设计资料及相关批复完成情况分期开始建设,其中南湖部分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1年,项目合作期限为13年。项目整体建设期由各子项目的开工及建设时间确定。
 
  东方园林表示,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 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上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环境监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后期运维期间,环境监测系统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以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2015年9月,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将智慧技术与“海绵城市”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样板。江山市政府有意向将江山市“海绵城市”建设计划中的海绵城市综合管控平台、河流湖库综合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相关项目(建设总资金约人民币10亿元)交于聚光科技投融资、实施与运营。
 
  聚光科技表示,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其确定“环境综合服务商”发展战略后,正式进军海绵城市市场的首单,对于公司拓展业务类型与市场空间具有里程碑意义。项目的正常实施,可以打通该公司现有各业务的价值链,全面提升其承接海绵城市及其相关项目的综合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的增长。
 
  总之,随着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不少企业也看到了其中所蕴藏的投资潜力。然而,在聚焦海绵城市带来巨大投资空间的同时,相关企业还应该全面考虑,在海绵城市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风险。毕竟这种投资对象是非营利性的基础设施,而借助政策及政府资金的PPP模式能否给企业带来稳定的盈利模式,尚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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